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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依托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保护闽江水资源环境
时间:2018-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助推落实“河长制”,筑牢闽江水系环境保护司法屏障,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于去年正式揭牌成立。

  日前,闽侯县院通过对县域内闽江、乌龙江沿线走访调查,发现荆溪、南屿、高新区等地存在沿江垃圾污染未及时清理情况,向政府、综合执法局、水利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发出4件10份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生态闽江专项整治专题会,清运沿江两岸的建筑、生活垃圾950余吨。

  据悉,自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成立以来,该院联合河长办建立河道巡察监管制度,明确河道包干责任人,定期开展沿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倾倒河道垃圾等行为,自去年以来共起诉破坏水资源案件5件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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