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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检察: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产业强城”跑出加速度
时间:2022-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2年以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县委“产业强城”部署,主动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不断优化服务保障举措,为“产业强城”跑出加速度积极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认识,立足检察履职,持续在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清正廉洁的发展环境上下深功夫,力促产业落地成型健康成长。一是着力推进项目落地。围绕强省会战略实施、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出台服务保障意见3份,落实落细检察举措30条,依法严惩妨碍征迁、阻扰施工等违法犯罪5件5人,为园区高速建设、项目迅速落地创造了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惩串通招投标、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依法批捕58人,起诉61人,督促退赃退赔3868万元,以最强的力度震慑犯罪,推动打在更加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环境。三是着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创新、创业、创造。持续强化监检协作,严惩公职人员向企业索贿等违法犯罪,积极营造清正廉洁的投资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排除困惑。办理刘某香索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惩治索贿犯罪典型案例。

积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成长

树牢案案关涉营商环境的意识,特别重视疫情形势下企业保护,围绕守护民企权益、保护发展活力,细处着手持续发力,为企业健康成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完善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办理职务侵占、盗窃、寻衅滋事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3件,尽最大努力挽回企业损失;逐案排查久拖不决的刑事案件,清理涉企“挂案”5件,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松绑”“减负”,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二是落实四个坚决举措。对涉案民企人员,依法能不捕的坚决不捕、依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依法能不判处实刑的坚决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坚决变更强制措施或提出释放建议最大限度助力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共不捕5人、不诉10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0人,15家企业从中受益。三是创新护企助企举措。创新建立涉民企案件影响评估机制,充分估量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尽最大努力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健全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助推企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不断强化常态化法律服务

提高“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觉悟,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健全常态化检察法律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凝聚稳企惠企暖企共识和合力,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一是积极践行三多理念。持续夯实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三多”理念,注意在办案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预警性意见建议,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注重加强与行业、工业园区、行政单位联动,及时整治危害产业发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溯源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安心的发展环境。二是持续做实联系平台。加强与县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协会联系互动,会签《关于建立工商界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等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检企“直通车”、民行联系点、工商界检察联络员等平台,推动联系企业举措更加夯实,切实高效解决好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三是精准对接法律需求。健全上门服务机制,出台《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确定13家民营企业作为院领导挂钩联系企业,确保及时把准市场主体需求,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法治宣教服务。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帮助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2022年以来,走访企业30家(次),对接民企法律咨询38件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15场次,帮助民企建章立制20余项,为民企排忧解难题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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