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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职 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闽侯县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充分履职两手抓
时间:2020-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摘下口罩,一张张被口罩勒出印痕的“最美妆容”刷屏网络;打开手机,一个个平凡人的战“疫”故事令人泪水潸然……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采取空前措施,力争最快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福州,闽侯检察院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履职,保证检察机关自身防控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惩各类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检察工作不停顿、不放松、不拖后、不延误,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疫情期间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14件20人,起诉60件80人。   

  监督执法 守好百姓“菜篮子”“米袋子”  

  1月29日,春节假期还未结束,闽侯县检察院就会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针对疫情期间市场可能出现的哄抬防疫用品价格、出售不合格食品等情况,走访各个乡镇进行行政履职检察监督,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群众急需的防疫用品的进货来源、合格证明、进货价格、价格标示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了解 

  “这些过期食品必须马上下架处理,我们还会不定时来查看……”2月20日,第四检察部主任赵福璋在高新区一家便利店内调查时发现陈架上的糕点、饮料、豆腐乳、调味品等已经超过保质期限,当即建议市场监管局督促经营者姚某将过期产品做下架处理。为了守好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疫情期间,第四检察部干警还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内的米、面、粮油、蔬菜、猪肉、乳制品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排查,调查商家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的情况。 

  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商铺存在售卖过期食品,未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存放、陈列、销售,也未在显著位置给予提示等问题,闽侯县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涉案违法经营者,督促及时下架过期食品,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还存在类似行为,确保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从事食品生产、销售人员的法律知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对食品经营监督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闽侯县院先后对防疫物品、食品药品、野生动物等开展多项检察监督活动,排查了15家药店,36家饭店,对一公司未取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繁养豪猪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打击犯罪  找准宽严相济平衡点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为抗击疫情而努力,你却趁机利用大家对口罩的需求来骗钱,这样做对吗?……”2月19日,闽侯县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胜男在提前介入一起虚假口罩诈骗案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训诫,责令其向受害人道歉和赔偿损失。 

  与其他诈骗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未成年人,于是,承办检察官改进办案方式,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在提前介入阶段就对其进行教育工作,让涉罪未成年人在诉讼中感受法律权威,认识自身错误。 

  承办检察官介绍,疫情发生之后,未成年人小赵因缺钱而产生利用口罩紧缺态势骗钱的想法。1月26日,小赵在5、6个微信群内发布销售口罩的消息,在收取四名被害人转账的钱款后将被害人拉黑。1月28日,小赵被公安民警抓获。 

  疫情防控期间,闽侯县检察院强化对特殊时期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在收到公安机关立案消息后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依法从宽与有效惩戒相结合,启动社会调查,从家庭教育、成长环境、个人性格、交友范围研究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另一方面,对其所居住地司法局发出社会调查委托函,进一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精准化。经过感化教育 赵某深刻反省自身错误 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对被害人赔礼道歉  

  2月19日,在公安机关对小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闽侯县检察院一方面先行了解其居住地疫情防控情况及共同居住人员身体情况 确保其取保候审后能安全 顺利返回居住地,另一方面找准帮教重点,制定帮教计划,联合社工团队对小赵开展帮教工作。在了解到赵某学历不高工作难找情况下督促其监护人让赵某学习一门手艺自力更生 目前 赵某已跟随其父亲学习土工手艺,用自身劳动获取钱财,回报父母和社会。近期,闽侯县检察院还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案件发出全市检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履行监管职责。          

  异地阅卷  为律师省去16小时奔波   

  “一天之内就让我在‘家门口’阅了卷,不仅省去了16小时路程来回奔波,还避免到当地以后被隔离的麻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月13日下午,在在闽侯县检察院案管大厅拿到刻录有电子卷宗光盘的林律师感激地说。 

  当天上午,闽侯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接到在本地执业的林律师电话,反映自己代理的一起案件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办理,因疫情出行不便,请求闽侯县检察院提交异地阅卷申请。闽侯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大厅工作的提示,为律师办理网上预约、异地申请、异地阅卷手续。案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指导林律师在12309检察网上传委托材料,并进行网上审核,并与润州区检察院取得联系。经过两方案管工作人员协调,决定通过检察内网邮箱将电子卷宗进行传送。当天下午就将电子卷宗送到林律师手中。 

  “异地阅卷既避免了律师来回奔波的接触风险,又提高了律师阅卷工作效率,是检察机关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体现。”闽侯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汪义平介绍 

  在为当事律师提供便利的同时,闽侯县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以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件件有回复”不打折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办理好每一件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做好回复、办理、答复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党旗飘扬 深入一线守好抗“疫”大关   

  在办案之余,闽侯县检察院党员干警勇担使命,主动请缨,与闽侯县民政局干部组建党员攻坚一队,迅速深入乡镇、社区、高速路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用坚定信念和自觉行动奋战在抗“疫”第一线。 

  担任攻坚一队队长及临时党支部书记的是二检察部主任陈世生,2月以来他带领攻坚队员们深入尚干镇各村进行人员排查,开展“敲门行动”;并在洋里高速出入口检测点进行来往车辆登记、体温测量工作;在青口镇农贸市场、商超进行防扎堆巡逻和劝导,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 

  “我家就在洋里,凭什么不让我回去?”“按上级要求,现在从高速路口进入城区都要身份证,您别着急,我们核实好信息,您就可以回家了。”2月上旬,司机张某驾驶一辆外地车辆途经洋里高速出入口检测点张某未带身份证,以为自己不能通过高速检测点,被攻坚队成员拦下后情绪较为激动,陈世生见状上前安抚司机情绪,耐心讲解防疫期间的相关政策,同时请值班民警对其身份进行核查,确认该司机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放行,最终得到当事人的理解。 

  在外执勤过程中,陈世生总是先让队员们轮流休息,自己仍然坚守岗位,但旁人看不出的是,陈世生的腰部曾经受过伤,久站后就隐隐作痛。同事们提出替他值班,都被他拒绝,他说:“与武汉一线医务人员比起来,我这点工作算不上什么,更何况我还是一名老党员,要做好表率。” 

  尽管途径高速路口的车流都是匆匆过客,但攻坚一队的付出,群众看在眼里。在工作期间,一名过路司机为队员们送上40个爱心口罩,还有一名乡村企业家见攻坚队员冒雨作业,特送来20余件反光棉衣“,虽然天冷,但大家把这么匮乏的防护用具给了我们,心里暖暖的。”陈世生小心翼翼地把口罩包好收进袋子里。 

  虽然他们不是医生,但在老党员陈世生的带领下,闽侯县检察院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凝聚战“疫“力量,让鲜红的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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