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贯彻部署
“典”亮人生:看闽侯检察院这样“打卡”民法典
时间:2021-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告书。关系着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切身利益,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影响或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给检察机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闽侯县检察院以学好用好民法典为抓手,多措并举学习宣传民法典,全面领会民法典立法精神、具体内容及司法办案要求,扎实学习,切实把民法典贯穿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中,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组织收看高检院举办的系列讲座及工作会议,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所作的民法典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民事检察工作专题视频讲座、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 

  二、鼓励干警自学民法典,迅速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院干警积极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投入学习的热潮中,自觉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更新法律监督理念,积极培养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积极组织干警到县法院参加两高联合举办全国第二期民法典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班,收听收看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分别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的几个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难点问题作辅导报告。 

  四、根据上级院相关文件精神,闽侯县检察院派员到县法院交流学习,期间检察干警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活动,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社区,切实提升民事检察人员检察监督能力。 

  五、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干警林清、黄颖作为闽侯县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已应邀为闽侯县文旅局、林业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开展4场普法宣传讲座,共同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六、闽侯县检察院派员参加福州市检察机关民法典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好成绩,其中黄颖同志获优秀选手二等奖好成绩。 

  侯小检来分享一波被民法典守护的一生 

  0岁以下:胎儿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1岁:父亲不能随便提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一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岁以下:父母离婚,孩子随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8岁以下:熊孩子咋折腾都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8岁以上:父母离婚/收养子女,跟谁我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8-18岁:爸爸妈妈,别动我的压岁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8岁以上:成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20-22岁以上: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0岁以上:可以收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70岁: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死亡:订立多份遗嘱,内容不同,以最后一份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走进闽侯检察
本院概况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侯检荣誉
联系地址
闽侯检察抖音
闽侯检察抖音
闽侯检察微博
闽侯检察微博
闽侯检察微信
闽侯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中文域名备案号:闽ICP备08002654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