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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获评“福建省五一先锋号”荣誉称号
时间:2022-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的决定》,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荣获“福建省五一先锋号”。

  近年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的部署要求,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以派驻福州大学城检察室为平台,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六个一流”大学城建设工作。大学城检察室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集体、福州市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等荣誉,队伍涌现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福建五四青年奖章、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

  一、全力以赴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充分发挥福州大学城检察室靠前服务、下沉一线、监督有力的优势,突出“四个重点”,持续推进法治化平安校园建设。一是重点严惩侵害师生权益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以套路贷、性侵、电信诈骗等危害师生合法权益犯罪,形成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12人,批捕9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59人,起诉178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与当地公安机关同向而行、协同发力,同步提升办案质效,共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复杂案件7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5件。二是重点教育挽救涉罪大学生。坚持惩处与挽救并行,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涉案大学生“一人一档”跟踪帮教机制,避免年轻学生轻易被贴上犯罪标签,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以来,办理涉大学生犯罪案件23人,不诉17人,不诉率达73.91%。三是重点呵护大学生心理健康。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罪大学生开展常态化心理测评,重点分析人格特点、犯罪原因、犯罪心态及社会危险性。对因心理障碍而导致犯罪的大学生,制定行之有效的心理矫治方案,帮助大学生恢复心理健康。联合公安机关进校园为高校200余名辅导员上课,依托高校网格化平台,构筑大学生心理健康“第一”防线。四是重点推进多元化普法活动。依托线上线下平台,抓住开学季、毕业季两个特殊时间节点,对新入学大学生和即将走上社会的毕业生,常态化开展“两节精品法治课”教育,受教高校学生达5万余人次。改造升级大学生法治教育基地,以图文音视频载体,展现发生在高校、大学生身边的鲜活典型案事例,教育引导大学生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全力以赴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选配3名资深检察官、1名优秀检察官助理和7名书记员,形成老中青搭配、专兼职结合、战斗力强的检察工作团队,以“三强化”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力以赴打造一流大学城。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建立“检察+河长、林长制”工作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目前,已开展联合巡查江河8次,推动2家企业改进污水处理设备,拆除非法养殖点1处。二是强化公益保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共同保护公共利益。2022年以来,移送侵害文物保护、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军人权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条。三是强化出行安全。针对大学城周边商家销售超标电动车、道路交通隐患未及时排查等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局和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助力提升大学城区域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道路窨井盖和路面损坏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现场调查核实,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促成路面修复,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全力以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涉营商环境”意识,强化法律监督,凝聚各方合力,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15条具体服务举措。成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根据最高检关于“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不能一刀切、要慎捕慎诉”的部署要求,以“眼睛瞪得大大的”态度,落实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各项举措。2021年以来,清理大学城区域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8件,对涉罪民营企业依法不捕不诉10人,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民企经营的影响。三是坚持机制创新。立足大学城涉外、涉侨、涉台港澳师生多的特点,紧紧围绕服务中央和省、市委工作大局,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涉台港澳及涉外涉侨大学生检察联络室工作规定》,设立涉台港澳及涉外涉侨大学生检察联络室,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为台港澳师生及涉外涉侨高校师生打造更有安全感、认同感、归属感的校园环境。

  四、全力以赴服务保障民生福祉。聚集民生关注重点,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共建共享成果惠及人民。一是加强司法救助协助。加大涉高校师生司法救助力度,2022年以来,办理相关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金额8万元。针对一起涉外交通肇事案,因外籍被害人家属无法入境,导致案发后一年多赔偿金无法赔付到位,积极主动提供司法协助,协调推进赔偿落实,以检察办案的实际行动,向大学城外籍师生生动展现了中国法治文明和司法机关的担当尽责。二是加强矛盾化解消除。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耐心倾听群众呼声,加强释法说理,切实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质性回复,打造检察民心工程。2022年以来,依托智慧接访系统,高效化解福州大学城片区信访矛盾7起。三是加强食药安全监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校内食堂和周边食药场所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大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加强校园周边食药执法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保障高校师生的食药卫生安全。

  五、全力以赴助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以共建检校实践基地为载体,充分挖掘双方优势,深化“三互动”,促进校检同受益、齐提升。一是深化互为借势。就检校互动达成共识,高校举办高层次法学讲座,邀请检察官讲安全,参与互动。检察开放日或亮点展示活动,邀请高校专家参与,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2020年至今,累计开展检校互动30余场次。二是深化互为借智。结合高校法律专业教育,邀请师生参与案件研讨、检察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13场次,为师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载体。建立高校专家资源库,邀请专家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助力提升检察决策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互为借力。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立健全检察官带实习生“1+N”传帮带训模式,邀请在校法律专业学生30余人次来院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司法实践的深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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