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侯检荣誉
喜报|闽侯县检察院郭倩同志荣获 2022年度“福州五四青年奖章”
时间:2022-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闽侯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机关团支部副书记郭倩同志获评“福州市青年五四奖章”。

她2018年考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第四检察部、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等多岗位历练。她始终迈着坚定的步伐,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和实践锻炼,勇挑重任,踏出了一个个闪光的足迹,多次获得全国、省、市各级荣誉,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获得群众赞誉。

把每一句“我不会”改成“我可以学”

刚参加工作时,她怀着高度的工作热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刚到民行部门时,民行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知识面广、群众诉求复杂,想要短时间内熟悉并掌握,无疑是个挑战。“不可以说我不会,要把每一句我不会都改成我可以学”。老科长对她说的这句话成为了她的从业追求,也是她多年来工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凡事拼在前,诸事不推脱,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都狠下功夫学,凭借着她思辨灵敏的头脑及虚心好学的劲头,她很快便进入了角色。先后协助办理100余件民事、行政案件,其中协办的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并推动两高两部出台了旨在解决全国冒名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

因为努力,所以收获,留下的足迹就是最好的证明

在担任检察官助理期间,她始终践行着与民同行、为民前行的初心,坚持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短短两年,她和办案团队一起走遍了全县16个乡镇,用脚步丈量的路程超过上千公里,不论刮风下雨或是炎炎烈日,她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并进行针对性取证;经常跑完一个案件现场回来天都黑了,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要求及时、快速,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和时效性,回来后她主动留下来加班把证据材料整理好,以便案件尽快得到处理。

三年来,共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7件,并成功打造全国首例英烈领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李纲墓文物保护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因为亲历,方知不易,留下的足迹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为积累,所以超越,从“螺丝钉”成长为“多面手”

步履不停,笔耕不辍,到办公室任职后,她不畏“重、苦、杂、难”,在文稿撰写上力求精益求精,精准完成全院综合性报告、总结及主要领导讲话等重要文字材料85篇。注重理论调研学习,撰写的论文及调研文章多次在《中国检察官》《人民法治》《福建检察》《福州检察》上发表。同时,她还不忘传递法治好声音,以办理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讲述的办案故事,入选新时代检察故事汇-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荣誉榜单

2020年,被共青团福州市委评为2019年度“福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参加办理的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典型案例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

参加办理的闽侯县大湖乡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公开听证优秀案例;

被福州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文书优秀展示奖”。

2021年,撰写的《折腾近7年 错误结婚登记终于撤销了》,被福州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宣传作品”;被闽侯县委文明评为第十五届“读书明星”;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最高检新媒体创意大赛优秀奖”;2022年,讲述的办案故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办案故事”;被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福州市五四奖章先进个人”;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全国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学术研讨会上作经验发言。


走进闽侯检察
本院概况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侯检荣誉
联系地址
闽侯检察抖音
闽侯检察抖音
闽侯检察微博
闽侯检察微博
闽侯检察微信
闽侯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中文域名备案号:闽ICP备08002654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