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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闽侯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荣获第一批福州市“文明岗”称号
时间:2023-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不断凝聚保护合力,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近日,第五检察部被市文明办授予第一批市“文明岗”称号荣誉证书及牌匾

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检部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坚持双向保护

教育挽救成效持续提升

一是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惩治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的行为。二是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未检工作方针,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三是个性化帮扶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人一档”帮教方案,委托司法社工从被帮教人员的个人特点等五个维度对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家庭监护条件等影响因素,为多名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救助。近两年帮助36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重新就学或顺利就业,其中1人参军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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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多点发力

法治宣教效果逐步彰显

一是引入专业心理疏导救助。与福州高新区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提高未检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为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心理教育、疏导。二是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案件中发现的亲职教育缺失问题,分析案发背后家庭教育症结,明确监护人参与亲职教育属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必要环节,尽可能发出督促监护令听取家长监护报告。三是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等系列巡讲活动,宣传未保法等相关内容。

推进源头治理

犯罪治理广度有效拓展

一是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行动。走访中小学校园周边20余家商超、烟酒行等售酒经营单位,发现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未设置禁售标识或标识不显著等情况,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并促成全省首例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强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专项整治。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开展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普法讲座,并对普遍存在被盗电动车虚开发票情况,向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出售电动车虚开发票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对2019年以来发生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场所开展排查,列入重点监管名单5家。

闽侯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继续坚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能动履职,完善举措,不断凝聚保护合力,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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