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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 “两打”取得新成效
时间:2021-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专项斗争主攻方向,力求斩断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注重深挖细查、着力打伞破网 

  闽侯县检察院始终把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全面加大排查力度,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促进“扫黑”与“打伞”同步开展。 

  首先,建立涉黑涉恶涉伞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线索收集整理,确保线索集中管理、快速反馈、全程留痕、严格保密。加大线索核查力度,逐条建立线索核查档案,严格落实零线索移送“三长”签字背书工作制度,共签订 “三长”签字承诺书420份。 

  其次,对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注重分析研判,通过审查案卷、有针对性讯问犯罪嫌疑人、复核重要证据、串案审查等手段进行线索摸排,及时、主动发现职务违纪或职务犯罪线索27条。同时,强化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大局。 

  最后,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出台《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监管场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向在押人员发放黑恶案件线索举报告知书300余份,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鼓励监所在押的黑恶势力罪犯检举揭发,深挖一批真实性强、成案率高的涉黑涉恶线索,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聚焦打财断血、斩断经济基础 

  闽侯县检察院深化“打财断血”攻坚战,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处理涉案财物的监督。 

  首先,注重审查涉案财产的性质、权属、范围及处置情况,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对于权属、来源以及性质不清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查补证8人。仔细甄别讯问笔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从中深挖财产经济方面的线索,对于应当查处的涉案财产而未采取措施的,及时开列补充侦查提纲7条,督促公安机关冻结一起涉黑案件中涉案人员的金融财产73.8余万元、房产5套和车辆1部。 

  其次,注重分析论证涉案财物与违法犯罪事实的关联性,精准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在办理其中一起涉黑案时,把对涉黑涉恶财产审查放到与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厘清案外人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得财产金额,首创在起诉书中审查认定事实部分,单列黑社会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财产情况,明确涉黑财产672万元,其中案外人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财产504.6万元,建议法院依法予以追缴。 

  最后,建立完善涉黑涉恶罪犯罚金执行信息台账,积极走访县法院,重点核查罪犯生效判决情况,充分掌握罚金刑判决和执行情况。通过与县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与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法治教育等方式,向罪犯及其家属释法说理,提高其履行罚金刑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督促涉黑案件执行到位89.7304万元,涉恶案件执行到位8万元。 

  闽侯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攻方向,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闽侯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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