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核心业务数据不断优化,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现将1至9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o.1 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471件652人,件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2.1%、100 %;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405 件 547人,同比上升103.5% 、103.3 %。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737件983人,件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3%、53.8 %;起诉643件875人,同比上升43.5 %、42.5%。
从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罪名看,排前五名的犯罪共计557人,占总人数55.67%。其中,危险驾驶罪179人,占总人数18.2%;盗窃罪153人,比占15.6%;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15人,比占11.7%;开设赌场罪60人,比占6.1%;诈骗罪50人,比占5.1%。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不捕105人,不捕率16.1%,同比下降6.2%。不诉117人,不诉率11.8%,同比下降2.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7人,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9人,改变率50.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56人,占同期审结总人数8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量刑建议79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738人,占提出总数的92.8%,同比增加8.9个百分点。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总人数的94.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件,比占61.5%,同比上升33.3%。
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同比上升400%,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11人,同比上升20%。
针对侦查活动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0件次,同比上升300%;侦查机关已纠正19件次,同比上升850%。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1.6%。
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5份,均已整改落实。
提出刑事抗诉2件,全部获市检察院支持,同比上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同比上升550%;已纠正26件,纠正率100%。
发出类案纠正违法类、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5份,全部获采纳。
对监外执行不当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件,已纠正4件,纠正率100%。
清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9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1件。排查财产刑执行案件751件,同比上升95.6%。
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8件8人,同比上升700%。
No.2 民事行政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No.3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No.4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No.5 大学城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No.6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业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