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召开林某勇故意伤害案、周某伟盗窃案、林某妨害公务案、高某敲诈勒索案、施某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召开时间: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
听证会地点:
闽侯县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听证室
有关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提前1天报名,到场时需出示身份证。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197512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39号
特此公告。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