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召开段某、刘某娜危险驾驶案、程某雪交通肇事案、翁某杉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二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197510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39号。
特此公告。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