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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回声|非法集资不要沾,经济损失自己担!
时间:2024-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直通民心民意。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县“两会”前、会中的意见建议,注重联络互动、融合转化、闭环落实,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检察履职,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特推出“检察回声”系列宣传。

01

核实工商登记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如果企业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是欺诈。

02

看投资回报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

03

核查相关信息

通过政府主(监)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名义,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04

看是否阳光操作

很多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隐蔽性,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资金的网络,不签订正规合同,也不开具凭据,承诺返利,但不履行承诺;或编制所谓“好项目”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而在地下操作,诱惑群众购买。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哪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05

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

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06

关注、查询媒体报道

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案件,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范围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07

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才

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多与懂行的朋友交流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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